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标题: 点的发散:关于最近的政策的一点看法 to soso [打印本页]

作者: mmbbpig    时间: 2013-2-3 18:19
标题: 点的发散:关于最近的政策的一点看法 to soso
本帖最后由 mmbbpig 于 2013-2-3 22:59 编辑

本文并不是以为谁辩护为目的,仅仅是一名热爱ro并打算在tyro为ro生涯养老的普通玩家的一点看法。
你或许会因为中东一名穆斯林妇女因为没带面纱并对男人微笑而被处以石刑(在浅坑中以乱石砸死)而感到震惊,因而指责执行者,法令订立者野蛮,粗暴,未开化;

你或许会因为x革中一名妇女穿着露肩装被强奸而被定性为”流氓罪“处死感到不可思议,从而激起你对那段历史的反思;

你或许会因为看到网易新闻中”妇女因不配合强奸折断犯罪嫌疑人生殖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新闻而在网易评论里面为该名女士怒抱不平

上面这些例子会让我们感到愤怒,即使我们没有学过法学,但是天生的公平正义观,就告诉我们,这不公平。

在看到今天的骂人处罚时,上述例子,在我内心发酵,想了很久,没想通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对于多次恶意挑衅引发骂战责罚名单“如果类比,那么大概我能类比出如下罪名:恶意不戴面纱发情引发道德沦丧罪;恶意露肩引发被强奸罪;恶意不配合强奸罪等等罪名。


如果以上的例子离我们太远,那么我们或许有更加鲜活的例子:

试想,夏日风光好,一名女性穿着性感热裤,吊带露肩装,在街上招摇过市。然而我们却从这个角度看她:她恶意发骚挑衅男人底线。那么,是不是非礼骚扰这名女孩,就是具有其正当性了呢?

再有,一名游戏高玩,穿着一身神装,在路上走,被贼人盯上设局盗号。我们是不是可以拍手大笑,他”恶意炫耀引发被盗号“,所以真是罪有应得,不盗他盗谁呢?

如果所谓的[size=1.17em]恶意挑衅引发骂战成立,那么 恶意炫耀,恶意发骚等等,是否也成立了呢?


这个真让我想起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周幽王宠幸褒姒,不惜烽火戏诸侯,取悦褒姒,得罪诸侯,后引来北戎侵略,引来杀身之祸。该女人大概就应该被定为 恶意卖萌长得太美罪。


骂人者没罪,盗窃者没罪,强奸者没罪。有罪的是所谓的挑衅者,炫耀者,面容姣好性感者。
上面的罪名,可以用五个字概括,就是“引人犯罪罪”




有个好朋友向你抱怨,今天不小心被自行车撞了,你可能会和他开玩笑说,哈哈,因为你长得丑活该被撞。可是现在看来,貌似不是玩笑了。



[size=1.17em]回到gm角度。我们也能明白。对于处罚,其真为迫于无奈。必然”顺得哥情,失嫂意“。出发点是好的,也表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效率,与行动力。但是,是否太过急进呢?我此言,原因有2.


[size=1.17em]1.soso这次的改进,仅仅在于事后惩罚的严厉加大。但是正如现实生活中,打架吵架继而杀人,都屡见不鲜,后果可不是罚3000tb这么少了,却都有不少人以身试法(鄙人供职于司法系统,并非凭空臆想)。这是为什么呢?原因,这种属于激情犯罪,理论的东西我就不说了,通俗点就是,血涌上脑,什么也不管了。其实,如果当时有人拉开他们两个,那是绝对不会发生下面的惨剧的。一旦血涌上脑,即使后果是死刑,也顾不上了。所以,要避免激情犯罪,关键词:冷却(冷静)。


[size=1.17em]2.soso的改进,关注在惩罚。可是如果真的要认真处理。应该出一个公告,列明,定义,什么是”骂人,怎么才算骂人,是不是运用器官,提及亲人,等等才算骂人,还是普通一句神经病,痴线,也算骂人?“没有严格定义,那么漏洞就会很大,对应该被惩罚的人,他有借口说,你没说清楚这个属于骂人,对于普通守法者,他们往往噤若寒蝉,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说出某句话,算不算骂人,会不会被举报。如果单纯由gm在事情发生后再决定,那么往往未能服众,就像今天的”恶意挑衅“,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怎么忽然就被以恶意挑衅处理了呢?这也是大陆法系的特色。就算是普通法,也应该有陪审团啊。


[size=1.17em]二。关于改进:其实,什么惩罚,什么什么,都不实际。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结果。这几天都严打了,还能天天有人被抓,这就证明,政策运行得并不理想。


[size=1.17em]正如我提的第一点,原因里面的关键词”冷却“。其实,只要gm解决好喇叭的一个bug,我敢说,天下大致太平。为什么能够引起骂战?虽然,喇叭看起来有150s冷却时间,但是其实,只要下线再上,就能取消了这个延迟。所以喇叭能够接连不断刷下去。如果修复了这个bug,并把冷却时间改成5分钟,让愤怒的双方有足够时间冷静,就算不冷静,说不出话,也够没意思了,没人抬杠,就不想继续说了。至于有人说,如果开小号呢?首先,99级的号才能发喇叭。而且我认为,开几个小号就为了骂人的无聊玩家,绝对少之又少。如果真的有,那么实在是太好太好了。这个,才叫做恶意, 那就果断罚,重罚,连坐大号,果断封。
[size=1.17em]喇叭的功能,大致有(祝福,收卖装备,寻人)。他们这几样,并不需要接连不断的发。即使修复了bug和加大冷却时间,也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影响、
[size=1.17em]现在这样,既矫枉过正,又达不到预期效果。得不偿失。




[size=1.17em]文毕。




作者: wychabcd    时间: 2013-2-3 22:08
本帖最后由 wychabcd 于 2013-2-3 22:10 编辑

流氓罪1979年才写入刑法,哪来的文革.
网易那个狗屁报道连他自己都删掉了,真实性无法考证.(网易和南方系之类的东西自己抽自己耳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想拿道德大棒批判的时候最好自己不要露出小尾巴——反正无论什么规则,大家都是一样的.
对了我有穆斯林同学,是个伦敦人,除了在原教旨主义国家之外,不带头巾不会被处以什么刑罚.
作者: mmbbpig    时间: 2013-2-3 22:47
回复 2# wychabcd

呵呵,首先,没被写进刑法不等于没有流氓罪----直接往你脖子挂个牌子就好。

第二,我强调的不是真实性,真假无关,关键的是网友们对待该新闻的态度。


第三。我也没说我不是在批判原教旨主义国家啊,关键我强调的是这种行为的野蛮。


定义别人什么棒子什么尾巴之前,也应该对自己的逻辑能力知根知底,不然,就像您那样自讨没趣咯。
作者: 小羽    时间: 2013-2-4 07:54
现在同样就是99级才可以发的。
这个下线再上就可以发的BUG修复我觉得有困难。不知道会不会加重服务器的负担。就算修复了,人家也可以开双号三号多号来吵,结果是一样的。
关键我们没有一个在线GM,能及时禁言不冷静的双方。
在线GM经常会没空,而且在线GM不可以是玩家,再且在线GM又要公平公正公开。
基本上没可能有的啦。
作者: FTのEndlessWar    时间: 2013-2-4 09:31
啊 小K啊 你用心良苦啊。。。 其实 你就告诉SOSO 一个解决现在垃圾喇叭问题的方法就行拉  辛苦了
作者: xxbb6897    时间: 2013-2-4 09:51
广大玩家发现了喇叭对骂截图来论坛举报,像举报外挂一样留图。
作者: mmbbpig    时间: 2013-2-4 11:51
回复 4# 小羽


   结果不会一样的,我说了,有可能会有这样的玩家,不过bug修复,会有如下结果:1,激情骂架的可能性大幅度减少 2.有利于甄别出哪些真的是嘴痒想吵的人,封就封他们好了,而不是现在一样草木皆兵,“有杀错没放过”
作者: qazxsw123    时间: 2013-2-4 12:04
现在同样就是99级才可以发的。
这个下线再上就可以发的BUG修复我觉得有困难。不知道会不会加重服务器的负担 ...
小羽 发表于 2013-2-4 07:54



   那就直接把喇叭删掉,或者就随便他们吵。玩了那么多SF,和GF,只有TY才管得那么严。真是搞不懂
作者: sword    时间: 2013-2-4 13:44
本帖最后由 sword 于 2013-2-4 13:45 编辑

太高级的语言。。。。你那典故简直。。。。运用到一个游戏上,未免大材小用
作者: renaicha    时间: 2013-2-4 14:41
顶一个!~
作者: 默念独白    时间: 2013-2-4 16:04
真心觉得SOSO是管太多这种玩家之间的纠纷。。
游戏就没有不吵架的好么。。。
小打小闹的吵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管那么多不累啊?

就跟政府调控市场经济一样的。。不可以不管,但也不好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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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骂架的喇叭问题,,我觉得。这个你是禁止不了的。3000TB的处罚,对于很多人着实算不了什么
如果你真的是想赚这个钱,你可以搞个特殊喇叭。卖TB的,无时间间隔,无任何处罚。
但是可以贵一点
他们爱骂就让他们骂个够。。刷一顿下来没几十上百个喇叭是肯定不够的。。
恩。。200TB一个喇叭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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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最重要的。是开启喇叭可屏蔽系统吧。。
把有些系统喇叭可以直接设置成过滤了。。
这样又不会引起大部分玩家的反感。。。

其实对于我。。是挺喜欢看这种热闹的。。。我比较八卦吧。。哈哈
一群小丑在舞台上演出,各自尽所能去相互挑衅谩骂。自以为拉风牛13有种“王霸(巴)之风”
实则,还不是给人取乐的。。
还不收观赏票有木有!
心情好就看看,心情不好就屏蔽。。。
恩。。。
作者: 糖豆儿    时间: 2013-2-4 23:21
楼上心态很好!看他们骂假确实挺好玩,都成年男人了,还跟小孩儿、老娘们儿一样唧唧歪歪,竟不自知自己的丑态,着实可笑啊!
作者: hot277521    时间: 2013-2-5 08:41
楼上同感啊啊~
作者: revenir    时间: 2013-2-6 13:30
看完了

只有第二点原因比较有效。惩罚本来就不该是按照GM的心情来的,界定在哪里,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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