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查看: 2826|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技术] 鼓励TY玩家“物物”交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24#
 楼主| 虞诚的信桃 发表于 2009-5-9 14:4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概念原理:新人来到TY以后,首先第一想的当然是怎样赚钱怎样获得想要的装备。最近有不少新人问起了这个服怎样赚钱,虽然老玩家都给出了很多可行的方法,不过根据预测,最终的结果是市场物品过剩而ROB不足,导致新人即使打到了卖给玩家的材料也不能以好价钱卖出去或者由于物品过剩导致没买家,跟NPC做头S要消耗大量的ROB以及材料,这样服务器可以维持rob跟物品量的平衡,但是维持不了玩家与玩家之间的ROB与物品的进出平衡。
举实际的例子:一张深渊卡可以卖1500W,相当于市场价375个神金或者333个铝或428个钢铁,通常的手段都是先挂店把深渊卡卖了,赚了1500W,然后拿1500W去收铝,这个过程比较复杂,持有深渊的人既要找卖深渊卡的玩家,同时也要找卖铝的玩家;打了神金或铝或钢铁的玩家既要找收这些材料的玩家,也有可能要找卖深渊卡的玩家。与其这样,倒不如直接拿深渊卡去换那些材料来得实际。

再说贴切点,就是“我帮你材料,你给什么什么我”,如果两者条件相符,就可以进行了。

目前其实也有不少玩家有物物交换的行为的,尤其是体现在稀有物品方面,比如BOSS卡、冥火玫瑰之类,偶尔有玩家会用TB换材料,不过普通等级的物物交换非常少见。如果这种物物交换可以在TY得到推广,那么新人就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如果有人想收东西,比如收铝啊神金啊酒精啊之类的,可以首先考虑一下能不能用物品交换,新人都是没多少ROB的,但是新人一般都是有材料和努力,只是暂时还没转为ROB而已。

以上纯粹建议,喜欢BS的人可以无限地BS,虽然我会100%反弹。


物物交换的优点:方便,不用多次转手或者涉及多个人即可进行;同时可以帮助新人。
缺点:不是现在正常的交易方式,交易范围的局限性比通用货币ROB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3#
 楼主| 虞诚的信桃 发表于 2009-5-13 22:52:0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22楼valentin0312于2009-05-13 17:49发表的:
其实呢..小桃的本意是:"你们都别花钱了``留着让我赚吧```````"
正解-_,-
22#
valentin0312 发表于 2009-5-13 17:49:5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呢..小桃的本意是:"你们都别花钱了``留着让我赚吧```````"
21#
陌.. 发表于 2009-5-13 10:22:41 | 只看该作者
做生意也是门艺术,你水平高,你就赚,脑子反应快你也赚,只有笨蛋是亏的,老玩家一个比一个精明,新人的资本没有老玩家那么多,所以新人还是蛮难赚的
20#
那么。后来呢﹖ 发表于 2009-5-10 14:26:59 | 只看该作者
看得出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人妖物种,
造孽噢...
19#
"婷。. 发表于 2009-5-10 14:24:0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7楼賢いですさん、于2009-05-10 14:08发表的:




对阿.游戏里就有那么一位.做人妖傍大款的,撒娇能力一流..




可是有人做人妖做得很舒坦啊.....也许正在享受!
18#
、尐C 发表于 2009-5-10 14:12:12 | 只看该作者

回 17楼(賢いですさん、) 的帖子

唉.人妖可耻啊、人妖可悲啊、真替人妖感到悲哀。
17#
賢いですさん、 发表于 2009-5-10 14:08:1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1楼heeboa于2009-05-09 23:51发表的:
新人的赚钱方式就是:找SOSO充值 或 每天2/3甚至全部的时间都在TY里打材料,打东西,卖垃圾,卖材料 或 做人妖傍大款 或找个有钱的人什么都给你买。



对阿.游戏里就有那么一位.做人妖傍大款的,撒娇能力一流..
16#
pudding 发表于 2009-5-10 08:49:1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想说TY已经变成类似国际贸易的市场了,有钱老玩家和新人之间有不等价的交易.虽然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实...
但还是觉得"物物交换"值得探讨,毕竟这样如果真的找的到交易方,就方便多了.或者开个NPC,大家留言,如收到,就取消掉呢..(随便提一下,大家不要扔鸡蛋).

顺便问下,JF那个做中和剂混合剂的NPC被SOSO吃掉了? [s:7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6-16 19:09 , Processed in 0.28296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