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楼主: GameMaster0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PVP比赛重要修改(参加比赛的一定要看)

[复制链接]
21#
゛季侯風﹏⺌ 发表于 2005-8-7 18:26:3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er at 2005-8-7 04:46 PM:
另外有个问题 秘衣美德能用吗?

这个国际大赛是没有这道具的

不过这里很多玩家都用了,也就不强制那么多了。

这个可以使用
22#
゛季侯風﹏⺌ 发表于 2005-8-7 18:27:5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恶魔の断翼 at 2005-8-7 05:16 PM:
GM 火灵 风灵 水灵 拳刃 给不给用 精练4的

可以使用,包括刺杀拳刃都可以使用的。

但妖剑或者幸运短剑之类那些不能。
23#
为了神器 发表于 2005-8-7 18:43:58 | 只看该作者
GM,霸邪限制完全取消了???也就是说比赛中也可以使用???
24#
COOLer 发表于 2005-8-7 18:46:5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季侯風﹏⺌ at 2005-8-7 18:23:

首先,DEF这也是+2,和舞会面具完全是一样的,不造成失衡。

另外你说是对,那物品对黑暗属性是有减伤的作用。

但这里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本次比赛里面全是2转职业,

请问你去哪找个人能出黑暗属性 ...

不是黑暗属性攻击!!!
而是黑暗的状态,例如吸血蝙蝠卡的效果,虽然卡不能用,但是还是能令对手黑暗
黑暗会降低回避和命中,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为什么你不能好好看清楚
如果对比赛没有影响没有人会反对

[ Last edited by COOLer on 2005-8-7 at 18:49 ]
25#
COOLer 发表于 2005-8-7 18:47:43 | 只看该作者
而且只有暗属性攻击,没有黑暗属性攻击一说
26#
为了神器 发表于 2005-8-7 18:50:00 | 只看该作者
GM老大快点给个答复,我还能去准备一下,一会就没时间了,谢谢
GM,霸邪限制完全取消了???也就是说比赛中也可以使用???
27#
COOLer 发表于 2005-8-7 18:51:11 | 只看该作者
BX能使用了
28#
COOLer 发表于 2005-8-7 18:57:2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季侯風﹏⺌ at 2005-8-7 18:23:

做事可以灵活一点,规则也不是墨守成规的,不影响平衡性的东西是可以使用。


做事确实如此,但是如果要求严格点,没有人会出来说不平的!

明明规定好的东西,却因为某些人打破,你说公平吗
29#
evol 发表于 2005-8-7 21:41: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季侯風﹏⺌ at 2005-8-7 18:23:

首先,DEF这也是+2,和舞会面具完全是一样的,不造成失衡。

另外你说是对,那物品对黑暗属性是有减伤的作用。

但这里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本次比赛里面全是2转职业,

请问你去哪找个人能出黑暗属性 ...


钟怪面具
以钟塔的知名魔物把钟怪的脸部拆下来做成的假面,相当的坚固。
对黑暗有 50%的抵抗力。
系列 : 头盔 防御 : 2
位置 : 中,下面 重量 : 10
要求等级 : 没有
装备 : 除了初学者之外,所有职业都可以装备


对黑暗有 50%的抵抗力。
这是50%预防 中 黑暗状态(说白了就是怕中怒雷而带来的黑暗)~不是减 50%黑暗属性攻击的伤害。。。。。

象你所说~2转职业没有黑暗属性攻击~
那为什么有个PK比赛工会的人都戴呢?
贪钟怪面具好看??还是舞会面具
30#
゛季侯風﹏⺌ 发表于 2005-8-8 02:37:5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er at 2005-8-7 06:46 PM:

不是黑暗属性攻击!!!
而是黑暗的状态,例如吸血蝙蝠卡的效果,虽然卡不能用,但是还是能令对手黑暗
黑暗会降低回避和命中,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为什么你不能好好看清楚
如果对比赛没有影响没有人会反对
...

嗯,接纳意见,已经限制使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12-26 02:03 , Processed in 0.34253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