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楼主: ~鼬~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传说中玩家确认的BT号,JUN的迷002

 关闭 [复制链接]
11#
Legend 发表于 2007-8-10 11:50:55 | 只看该作者
是你非要我出来澄清,我现在出来了,你不是很欢喜吗?说你两句就这么看不开

还以为你看到我出来很开心.说什么都不介意.
12#
頭文 发表于 2007-8-10 11:51:20 | 只看该作者
重申!你給人侮辱不是第一天的事,想想你當初做過甚麽,造成這樣的結果不是“神”的錯!
  不够人講就搬SOSO出來擋,你“人“的素質也值得參考參考,你斗膽說沒有辱駡過人,不要在人面前就說人話,你不過是一只老鼠罷了!無論PVP GVG還是逛街的時候,你也只是一隻---老鼠!!!
13#
Legend 发表于 2007-8-10 11:59:16 | 只看该作者
我回家吃饭了...................................
14#
 楼主| ~鼬~ 发表于 2007-8-10 12:38: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非要说你换了装备~那我觉得没什么好跟你多讲的了~
你自己截的图里没UB人家2天怒还扔不死你这样的装备,这样的配点而且没套3~别到时候再说人家LJ发的图是隔了一天的~改过点的~这就是第一大不正常
这张有伤害数字的图里你说“我不能换UB啊?”~人家冰雹再加2天怒~你没了卡伦还冰不住?~也别说过了半小时~人家也换武器了~把冰雹换成别的了~又是一大不正常之处


[ 本帖最后由 ~鼬~ 于 2007-8-10 12:40 编辑 ]
15#
 楼主| ~鼬~ 发表于 2007-8-10 12:4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頭文 于 2007-8-10 11:51 发表
重申!你給人侮辱不是第一天的事,想想你當初做過甚麽,造成這樣的結果不是“神”的錯!
  不够人講就搬SOSO出來擋,你“人“的素質也值得參考參考,你斗膽說沒有辱駡過人,不要在人面前就說人話,你不過是一只 ...

你要表达什么东西请不要转移话题
要讨论别的请自己开新帖
16#
koei123 发表于 2007-8-10 13:06:15 | 只看该作者
有几分事说几分话,有7分事,不能说8分话。。。(某作家)
17#
koei123 发表于 2007-8-10 13:10:42 | 只看该作者
神,其实也是人,只是因为他做了人做不到的事,所以,他才是神
JUN只不过是个人而已。。。神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的。。。嘿嘿。。。(没恶意)

[ 本帖最后由 koei123 于 2007-8-10 13:12 编辑 ]
18#
頭文 发表于 2007-8-10 13:14: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鼬~ 于 2007-8-10 12:42 发表

你要表达什么东西请不要转移话题
要讨论别的请自己开新帖


  請你看完你全部的帖?我轉移話題,我是承接你的帖的!是你先說別人做人的素質有問題的,麻煩如果你語文不好就別在我面前捉我錯誤!你這種行爲純粹不智!
  就跟你說裝備這個問題,裝備是永遠有改變的,不要發你所謂的某段時間圖出來找話說,人會變的,難道你會用同一套裝備殺人,同一套裝備防人么?如果你這樣做,我看你要測一下你的智商到底有多高了!
  你這個帖一開始就沒有一個結果!唉~~~無聊的老鼠!!

[ 本帖最后由 頭文 于 2007-8-10 13:15 编辑 ]
19#
閒單`⿶`慯 发表于 2007-8-10 13:19:46 | 只看该作者
神是什么,神是能做人做不到的事,从这点来看,JUN在TY当之无愧,相信没人投反对票,我们这些普通玩家,普通人是无法做到他那样饿,属于神的秘密哪边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接触的嘛,要么不出来,一出来就粗口,不把玩家的意愿放眼力,完全是神的本色,他是神,我们能把他咋滴!还想在TY混不?想混就给神安分点!我们是小把戏小角色,不敢在神面前造次,搞不好哪天一纸封贴...我们会在这里讨论那是因为我们热爱TY,因为爱,所以要求最起码的公平公证!!
20#
koei123 发表于 2007-8-10 13:23:01 | 只看该作者
顶上去。。。说的对。。。CON老婆我支持。。。(公道)

[ 本帖最后由 koei123 于 2007-8-10 13:25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12-28 21:06 , Processed in 0.78742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