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声明!包括个人声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1#
 楼主| ゛季侯風﹏⺌ 发表于 2004-11-26 01:4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说明一下今天晚上事情发生的始末...

事情一开始时,发现有人在小喇叭公开发言辱骂GM,对于此行为,我觉得大家也
不必再讨论什么,因为作为GM,也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人,谁也不能容许别
人无端的辱骂,而且无论公服或者任何私服,辱骂GM的行为同一个处理方法都是
封号,这也不是说GM针对谁的做法。

而对于这次有人骂GM而被封号的事情,其中有一个枝节,就是今天晚上小喇叭出
现了一点BUG,“北极”发表的贴子里有提到这个问题,我也不否认。所以,如果
此人是因此被错封了,我跟大家说对不起!这同时也是这个服务器的问题,所造
成的后果,我们有必要向大家检讨。

但,作为玩家的你们,就是不是应该发生事情之后进行集体起哄,其中包括不断
使用小喇叭公开发表辱骂GM的言辞和进行对本服务器的辱骂和煽动其他玩家一起
起哄呢?!我觉得这是十分不理智的行为,也是十分野蛮的行为!作为一个GM,
我实在不可能任由大家如此的“言论自由”!更何况有人煽动其他玩家起哄这个行
为不只是关系到我个人,而是整个服务器的声誉和利益,更不可能不管。

所以,当时也只能是将全部参与起哄的号全封了,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对今晚的问题,大家的情绪过于激动,我本来是能理解的!因为这里有一些贴子
显示有某些玩家对我们的GM存在意见,甚至说一已经产生一点矛盾。

在此,我表明一下个人的立场及作一个说明:
1.大家之前所说的抢怪被踢的事,那和我本人无关,当事的,也并不是我的号。
2.大家和某某工会之间的矛盾,我一概不知,我也和某工会没有任何瓜葛。
3.本人不参与到你们工会之间的恩怨矛盾之中,并无任何相连。
4.我没任何必要维护某工会,也从来没有维护某工会。
5.对于GM是否应该进行游戏的问题,我是以个人的身份和大家讨论。
6.负责管理游戏迭序的GM,没有任何调教物品和金钱的功能。

以下,就大家所热论的GM是否应该进行游戏的问题,我发表一下个人的意见:

首先,再明确一点就是这里除开SOSO之外的其他GM,没有任何调教游戏物品和
金钱的功能,这是肯定的,我也没必要欺骗各位!不信的,可以直接询问SOSO
既然GM无法如此从中舞弊,所以我认为GM在空闲时参与游戏也并无不妥,因为
GM参与游戏的号,也和大家的无任何区别,都是一样的练级,一样的方法得到装
备的,这无损游戏的公平性。简单点说吧,GM也是人,一个普通的玩家,大家总
不应该觉得GM是不须娱乐的吧?又甚至GM要玩游戏的话难道让他不能在这里而
应该去别的服玩嚒?这个问题上,我说的到底有无道理,大家心里明白。

再有就是关于一些玩家,抢了谁的怪被踢了下线,这个事情上,大家认为那个被
抢的人是GM的号,是被他踢了下线的...这一切,是大家的推断,而我也不置否。
但好肯定的说,那个号绝不是本人的,也和本人无任何关系!只是在公言公,也
作为个人发表一点观点...抢怪的行为是不良的,也是这里所禁止的,大家先不要
计较那个人是否GM,就当他是一个普通的玩家,难道说你们抢他的怪是对的行为
吗??同样事情,假如有任何玩家向我投诉的话我也一样会进行处理,所以被踢
下线的事我认为实在不应该多作讨论,被抢的是普通玩家且不对,何况是GM的号
呢(这里先假设他是)。回到\"GM参与游戏\"这个名词的理解上,大家可能也不尽
一致,这里的“GM”2字我理解为人物,而不是一个游戏的帐号或角色。所以,前
提下如果不是有人利用GM的帐号进行游戏而是用另外申请的号进行的无不妥。

还有我是想说,大家有什么问题和意见,没说出来,放在自己心里面甚至想到一
边去...甚至有人跟我说和GM有矛盾,所以认为所有GM都是一样,全部GM都是会
怎么怎么...但是,这一切都是大家的想法,主观的想法!是否如此就应该将对其
他GM的不满全推到我的头上呢?!虽说这能理解,但毕竟是野蛮的做法。

好了,要说的说完了,大家觉得我是不讲道理的人我也不想多讲,只是我相信这
里还是有心平气和的人吧...

[ Last edited by ゛季侯風﹏⺌ on 2004-11-26 at 03:54 AM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5-24 15:03 , Processed in 2.71584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